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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22:26:37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条例》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学习宣传


    《条例》的修订实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化、法制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法规和基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有计划地做好安排,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树牢终身教育理念,自觉坚持继续教育,通过更新知识层次结构,不断提高服务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把握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条例》在修订过程中,严格遵循了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借鉴了兄弟省(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地方性法规有关制度设计,并充分结合我省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修订后的《条例》共二十九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方式、组织管理、公共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内容准确全面,要求清晰明了,符合我省实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及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切实维护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体现继续教育的价值。要做好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设计,加强继续教育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动态管理,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服务。要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统计、评估等制度,提升继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配套措施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作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并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条例》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人社厅。